海报新闻记者李金山报道。行政诉讼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 10月7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民控诉官员案件。十堰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永辉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并作出答辩。海报新闻了解到,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小时,案件最终通过调解结案。本案是东岩市首例市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该案源于一起土地补偿纠纷。此前,紫晓村村民李萌萌对土地补偿决定表示不满。向武当山经济旅游区管委会向十堰市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驳回了其行政复议请求。李萌萌先生对此不服,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申诉。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苏江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各方重点关注案件事实、武当山经济旅游区管委会是否履行了征地补偿的法定义务、十堰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等问题。据说juicio持续了大约一个小时。庭审后,合议庭安排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有效解决了行政纠纷。王永辉表示,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企业等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运作的重要法律工具。市政府将全力支持法院努力畅通行政官员利益表达渠道,强化“老少数”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从根源上预防和缓解行政纠纷,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